编者按: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濂溪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行建立班子成员在区纪委常委会轮流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度,以示范引领促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凝聚起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砥砺前行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推动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创新创优、稳步前行。即日起,本网开设“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专栏,刊发各班子成员领学促学内容,与大家共勉。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殷佳佳)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十分重要的大会,是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揭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格和鲜明特质,我们要以学铸魂,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真理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一、从思想上强化“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
案件审理本质是“政治之审”,必须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三力”,自觉把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考量把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把党中央关注的、强调的落细落实到案件审理中,严肃处理落实三大攻坚战、贯彻长江经济带战略不力等问题,以审核处理“四风”隐形变异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为抓手,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三是深刻把握内涵。“政治之审”并不是狭隘的理解为审理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而是要在审理中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在案件审理中严把案件质量关,讲程序、讲证据,敢善说“不”、勇善说“行”就是“政治之审”的体现。
二、从理念上筑牢“纪法之审”的精准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自我革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开展执纪执法监督的专责部门,在推进“三化”建设方面必须走在前、作表率。一是坚持相互配合与相互监督。加强与审调部门协同配合,在监督中融入服务,在制约中体现配合。要靠前监督、靠前服务,对案件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给方向、给方法、给答案;同时,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和涉案财物处置各环节,充分发挥审理部门“督”的职能。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对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按程序商请同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二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善于发现风险隐患,完善短板。如通过建立案件审理“主审责任制”“包片负责制”,优化“提前分办案件、组建审理组”机制。全面规范案件审理一般程序、乡镇协审、派驻审核、类案会审程序流程,以制度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当前,各类案件呈现的贪腐手段花样翻新、方式更加隐蔽多样,这就要求我们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推进审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以新迎新、以新破新。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更应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优化阅卷笔录”试点工作、“类案会审”“教育回访”等创新工作,以新理念新方法新路径化解疑难杂症,开出“审理药方”,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制度成果,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从行动上践行“铁军之审”的忠诚品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案件审理部门承担审理监督专责,更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一是以周五课堂及学习研讨会为载体“以学促干”。通过周五课堂,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审理室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不定期召开案件审理业务人才培养学习研讨会,提升全区审理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案能审”综合能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跟班锻炼“以干代训”。积极选派审理干部参与省、市纪委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抽调基层纪委审理干部到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师傅带徒弟、以案代训,快速提升审理干部业务水平。三是集体研究“以审赋能”。在审理每一起案件、召开室务会讨论过程中,主动思考分析,深入剖析问题,各抒己见,发挥集体智慧,在辨析中形成统一,通过“讨论+审案”的方式充电赋能,既取长补短解决实际问题,又凝心聚力增强团队意识,提升团队综合业务素养和协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