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自2023年10月30日起,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对区委信访局、区史志办、区供销联社党组、区红十字会党组、区残联党支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党支部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